
上一篇文章里我們提到,個稅法草案公布,個稅起征點或將提高到5000元每月。其實不只是起征點上調,此次草案信息量豐富,它將從各個方面影響我們的生活,今天我們就來細細盤點一番。關心自己工資變化的市民們,尤其是那些每個月都要為計算工資而發(fā)愁的HR們,以下內容必定能解除你們的不少疑惑。
變化一、引入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概念
有外籍同事的HR需要注意了。
草案明確規(guī)定,在中國境內有住所,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,為居民個人,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,繳納個人所得稅;
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,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,為非居民個人,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,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變化二、綜合所得減除費用提至每年6萬元
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,工資、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/月,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,減除費用800元;4000元以上的,減除20%的費用。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年6萬元,即5000元/月。
變化三、首設專項附加扣除
草案第六條明確,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所得額。
專項扣除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險一金。專項附加扣除為此次新增內容,包括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。
變化四、稅率結構調整,優(yōu)化部分級距
草案規(guī)定,綜合所得,適用3%至45%的超額累進稅率。由原先的按月計算調整為按年計算,并優(yōu)化調整部分稅率的級距,具體為:
前方高能,HR請注意!工資計算公式變得更麻煩了
【例】某公司給員工A每月發(fā)15000元,個人繳納保險1600元,員工A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為每月1200元,則:
草案公布前:
每月應繳納個稅:(15000-1600-3500)*25%-1005=1470元
草案公布后:
應納稅所得額:15000-1600-5000-1200=7200元
每月應繳納個稅=3000*3%+(7200-3000)*10%=510元
(案例按照全國人大公布的《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(征求意見稿)》稅率表計算)
*內容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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